连福分店 晋安区连潘村连福新村1号4号连接体10号店面,福州电视中心斜对面 73 紫阳分店 晋安区紫阳新村B4号楼第五间店面阳光二区后门紫阳路 31 福新分店 福新中路155号消防支队公寓楼3号消防特警大队旁 50 师大分店 仓山区施浦阳光新村26#楼底层第10间店面上山路;火灾现场是指发生火灾的具体地点和留有与火灾有关的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火灾现场被破坏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火灾本身的破坏作用所致火灾扑救所致人为的破坏2起火点清楚,火源及起火物不清楚 通常情况下,火场燃烧最严重的部位是起火点本起火灾根据福州市仓山区公安消防大队针对2007年7月9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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