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广州深圳东莞支队和总队特勤大队建成4支重型地质灾害救援大队结合省级抗洪抢险机动队伍组建在全省各支队级单位,建成22支水域救援大队在韶关肇庆支队建成2支山岳高空救援大队在总队特勤大队和深圳支队建成2支核生化救援大队在广州深圳支队建成2支重型工程机械救援大队在广州茂名。
消防救援支队作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下属的机构,属于政府行政编制其主要职责包括灭火救援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在中国,消防救援支队隶属于应急管理局,是政府体系的一部分这种体制调整源于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的成立,该局由原消防部队的现役编制整体转为行政编制,直接隶属于应急管理部,承担起灭火救援。
消防救援支队作为地市级的消防救援机构,承担着重要的公共安全职责它通常由多个部门组成,以确保全面高效的消防救援工作其中,灭火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挥灭火救援行动,包括战训科指挥中心队务科等科室战训科负责灭火救援训练和演练,提升消防人员的实战能力指挥中心则是信息中枢,负责接警调度。
消防救援机动支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并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这些职责要求支队具备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支队还承担着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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